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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开展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3-04-01 点击量:

校内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全面提升来华留学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我国留学生教育的国际品牌,教育部决定开展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50门品牌课程。根据相关文件(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课程应是我校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内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
2. 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
3. 连续开设2年以上。
4. 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5. 课程支撑网站已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制作。
 

二、 申报程序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提出申报,并填写“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2),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学校自评。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国际教育学院。
 

四、其他

1. 各申报单位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品牌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教育部将对品牌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
3. 教育部将酌情为品牌课程提供建设补助经费,保证品牌课程的维护与共享。国际教育学院将对申报过程中上网授课录像制作相关费用实报实销。
 

国际教育学院联系人:任宇
电话:027-87793026 Email: renyu@hust.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 2013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

 

http://e.hust.edu.cn/inform/showinform.jsp?informid=7335

国际教育学院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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