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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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学院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06-05     浏览次数:

各指导教师、各毕业班: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安排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参照生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要求)及其答辩工作务必在第十九周的星期三(617)之前全部结束,其中论文答辩在611日至617内进行。请各系/中心于66之前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小组分组及成员名单、学生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务科。

       2.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跟随校内指导教师的所属系/中心答辩,答辩之前请指导教师审查答辩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之后方能参加答辩。

3. 准备申报2009届校级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的学生,其毕业论文由学  院里统一组织答辩,申报条件见校教[2005]13号文。请各系/中心及指导教师及时推荐答辩优秀论文候选学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在本中心参加答辩的学生总数的5(以系/中心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68。被推荐的毕业论文在答辩前应由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且写好导师评语,在611前交学院优秀论文答辩组秘书审核(学院教务科代收)。没有事先申报推荐校级优秀论文的,答辩后一般不再补报。在各系/中心答辩过程,学院教学委员会及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组成员将进行随机抽查。

4. 答辩工作完成后,以系/中心为单位,先将毕设(论文)成绩单在617前交教务科。全部论文材料袋于622前交学院教务科。

5. 在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校级优秀论文答辩评分完成后,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和省优秀学士论文奖的申报材料工作,请获得申报的学生待学院通知,填写相关表格,在622前完成全部工作。

    .答辩要求

   1.  答辩之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正式出稿并获得答辩资格。

2.  各系/中心根据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成员35人,其中秘书1人,做答辩记录。

3.  答辩小组负责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写出学生评语并评定成绩。

4.  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问题。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15-25分钟。

5.答辩小组在答辩中应作好记录,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按要求严格把关,

6.  答辩中,答辩小组应检查以下材料,并按每个学生一个公文袋汇总:

          毕业设计任务书。

         外文翻译(包括原文)。

          学生工作日志。

          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导师评语和评分)。

    .  成绩评定

1.  答辩前每个学生应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给出导师评分。教师评语要做到内容全面,措词恰当,工整简练。

2.  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论文和答辩,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给出答辩小组成绩。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两部分组成,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各占50%,按百分制计。综合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评定并签字。

3.各系/中心优秀论文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良好比例控制在50%以内,以实际参加各系/中心答辩的学生人数为基准,包括直接申报学院级答辩的学生。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4.综合评定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教学委员会将进行专门审核,必要时组织再次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附件:

(附件下载:1. 生命学院2005级毕业设计答辩安排表.xls)

                      2. 05级毕设成绩单.xls)

                      3. 生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doc)

                      4. 本科生毕设评分标准.doc)

 

                                      生命学院教务科

                                           200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