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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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优秀博士 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

各院(系、所):

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优秀博士 硕士 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研〔20112号),近期将开展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及湖北省组织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91日至20108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200591日至20098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已参评过两次以上(含两次)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 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推荐方法与评选步骤

1、院(系、所)根据附件1的分配名额(已向近5年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论文的单位倾斜)进行初选,初选名单须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

2、研究生院审核初选结果,确定我校推荐名单。

3湖北省组织专家评选。由省政府学位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4、公示与表彰。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然后正式行文发布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将有一部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

生命学院老师向研究生科报送初选名单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9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并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各类相关材料,使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各院(系、所)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报送说明

 

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申报省优学位论文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