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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15     浏览次数:

全院研究生:

    现将毕业鉴定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15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毕业生个人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各纵向党支部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于420日前以纵向支部为单位汇总至罗莹(15271928196)。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包括:

112级学硕、13级专硕;

2)截止至414日已经送盲审的博士。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申请者须于2015415—419日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并下载《8797威尼斯老品牌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4420日将纸质申请表以纵向支部为单位交至罗莹(15271928196)。

院学生工作组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