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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人事处相关通知精神,请拟申报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老师于2021年7月7日下班前提交申报意向,正式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7月12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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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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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才〔2021〕3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遴选培养一批德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已全职在湖北工作;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共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2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已入选国家同类型和省同层次重大人才计划(BR、CT、文化名家、湖北名师、医学领军人才、湖北工匠等),不能申报。

(二) 专业条件

1.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认可度高;

(4)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作为主要人员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社科、文艺作品奖项,或作品被省部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机构收藏,具有较高知名度;

(4)具有原创代表性研究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二、支持条件

按照《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享受湖北省提供的支持条件。

(一)资助模式。培养周期3年,实施年度报告、期中评价、期满考核。对完成培养目标、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对有标志性成果、培养前景良好的,可不受年龄限制,给予第2个周期的持续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认可的,可直接推荐入选省级领军人才计划。

(二)资金资助。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才每年20万元经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每年1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开展前瞻性选题研究、购置急需中小设备、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国内外展演等。

(三)导师指导。组织导师与入选人才“一对一”结对,导师人选由入选人才或用人单位提出(原则上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

三、工作要求

1.我校共有推荐指标21个,为精简效能,人选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单位限额推荐的办法进行,各单位限推1人。

2.各单位要秉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注重推荐在我省十大重点产业(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数字、生物、康养、新能源与新材料、航天航空)发挥突出作用、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公共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优秀青年人才。

2.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品德关、廉洁关,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要明确责任,扎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核实工作,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材料报送

1.学院推荐报告,主要包括院系推荐程序,人选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涉密情况的审核;

2.《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3.《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

以上材料均需院系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总支)章,纸质版本请于2021年7月12日前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anchen@hust.edu.cn。



联系人:陈灿、陈孟秋

联系方式:875560487559204canchen@hust.edu.cn


附件: 附件1: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表.wps 附件3: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材料填报说明.pdf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